华侨银行钓鱼骗案首名被告被治罪,为诈骗团伙洗黑钱的青年,被判入青年改造所一年,若表现不理想,法官可延长刑期。

被告梁俊贤(21岁)早前已经承认协助他人收取犯罪所得、参与有组织犯罪团伙,蓄意伤人等15项罪名,他在星期二(7月5日)面判。

被告接受评估后被认为不适合接受缓刑监视。控方指被告的生活在很多方面都需要有人从旁扶持,促请法官判他入青年改造所至少12个月,这期间他将继续求学,也会被安排上心理建设课程和参与促进家庭关系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