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年初起,建设局将强制规定还没有无障碍设施的商业或机构建筑,在展开改建及加建工程时,须提供基本的无障碍设施。
建设局星期一(8月1日)发文告说,这是为了进一步加速推动旧建筑翻新建设无障碍设施。新条例规定总楼面面积超过500平方米、还未有无障碍设施的商业和机构建筑业主,在展开任何改建及加建工程时,必须包含这些设施,例如建造无障碍入口、在入口楼层建造无障碍走道,以及确保建筑内有无障碍厕所等。这些建筑的业主均无法申请无障碍建设基金(Accessibility Fund)。
建设局在2007年设立总值4000万元的无障碍建设基金,截至今年6月,当局已资助超过150个私人建筑业主增设无障碍设施,基金目前剩下约2000万元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