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多内私吞学生逾4万元的教材费,前中学女教师称自己并非不诚实,而是疏忽算错钱,但她的上诉被高庭驳回,所面对的18个月监刑维持不变。

高庭法官蔡利民星期五(8月12日)发表口头裁决时,斥责女教师的行为损害了公众对教育界人员的信心,而且落网后也没有悔意,试图把责任推卸给他人,包括埋怨校长没有设立收取教材费的妥善机制等。

这起案件发生在2016年1月至2017年4月之间,被告玛斯琳达(Maslinda Zainal,47岁)当时在兀兰林景中学担任英文科主任,之后已被校方停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