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民或永久居民国外吸毒 过境尿检不合格仍被视为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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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滥用毒品法令第8A节条文,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若在国外吸毒,一旦尿检结果证实使用过受管制毒品,将被视为在新加坡触法。

陈其玉律师之前接受《联合早报》采访时说,吸毒罪行的域外司法权通常用于对付那些在过境时被发现尿检不合格的新加坡人,他们不能以在国外吸毒作为脱罪的抗辩理由,这也反映出我国对毒品采取零容忍的强硬态度。

犯严重罪行武装部队人员将交由军事法庭审理案件拥有或吸食大麻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长10年,或罚款最高2万元,或两者兼施。若非法贩运超过500克大麻、250克冰毒或15克海洛英,将面对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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