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陈慧娥原本被指和巫淑香(阿香)共同犯案,但阿香已于2016年因心脏病过世。被告否认有罪,案件于2019年审讯后,法官在2020年8月底判她入狱27个月。她不满罪成及刑罚,上诉到高庭。
打着“李光耀”名义骗走油站老员工逾13万元,老妇不满被判监27个月,上诉之余也申请提呈新证据,案件之后获准移交国家法院针对两份受害者口供书进行审讯,但受害者在审讯期间被诊断患上失智症,不适合上庭供证。
辩方律师指出,年约77岁的受害者陈宣江(阿陈)在2015年和2016年录取的两份口供书,与他早前在庭上的证词有出入,因此质疑他的可信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