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路被挡 开车撞交警三次男子判监四个月

 刘思康面对一项对警员动粗的罪名,经审讯后被判罪成,他不服所判,针对罪成和刑罚提出上诉。(海峡时报)
 刘思康面对一项对警员动粗的罪名,经审讯后被判罪成,他不服所判,针对罪成和刑罚提出上诉。(海峡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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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庭上辩称,当时误会了交警指示,还称他看到交警往后退,以为对方挪出位给他,他才会往前开。被告又称,交警当时情绪激动,导致他一时慌张误踩油门,更称事故纯属意外。

交警在公寓大门前办案,男子回家时不满路被挡,不仅朝交警比手势,也不顾交警的停车指示,径自开车连撞交警小腿三次。男子事后辩称自己误解交警指示,还称撞人纯属意外。

不过,法官不接受被告刘思康(译音,56岁)的辩护理由,经审讯后判他对警员动粗的罪名成立,于星期四(9月8日)判他坐牢四个月。被告不服所判,针对罪成和刑罚提出上诉。

这起事件发生在2018年8月14日晚上7时50分,地点在裕廊一带的公寓。

根据控方的结案陈词,被告当晚开车回家时,发现有一辆黑色轿车停在公寓大门前的通道,一名交警正在盘问轿车上的驾驶员和乘客。

黑色轿车当时挡住公寓大门,被告于是鸣笛表示不满。交警察觉后,示意被告从右边越过黑色轿车。

然而,被告依然感到不满,他朝交警比手势,把右手举到太阳穴打圈。交警看到被告的手势后,示意被告倒车,但被告拒绝配合,踩踏油门撞上交警小腿。

交警跟着多次示意被告停车,被告却继续往前开,再连撞交警两次,导致交警失足落在引擎盖上。

被告庭上辩称,自己当时误会了交警指示,还称他看到交警往后退,以为对方挪出位子给他,他才会往前开。

被告又称,交警当时情绪激动,导致他一时慌张误踩油门,更称事故“纯属意外”。

被告还找来公寓保安人员代表辩方供证,指是交警自己撞上被告的车子。

不过,控方反驳称,被告车上的行车记录器已拍下全部过程,视频显示交警当时态度有礼,也录到交警多次要求被告停车的声音,被告有28年的开车经验,不可能会误解交警示意停车的手势。

黑车轿车的驾驶员和乘客也都为交警作证,交警当时是在示意停车。

另外,保安人员只目击第三次碰撞,他在看过行车记录器画面后仍坚持车子没撞到交警,因此被视作是个不可信的证人。

至于辩方称交警提供假资料诬陷被告,控方认为辩方的说辞根本毫无根据,而且这类污蔑警员及执法机构的行为非常恶劣,进一步突显被告毫无悔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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