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债法案通过并生效后,警方有权委任合规事务人员,协助他们监管收债公司及收债人员,而合规事务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将得到与公务员相同的保护。
社会及家庭发展部兼内政部政务部长孙雪玲星期二在国会就收债法案提出二读时说,根据法案,警方有权委任非公务员成为合规事务人员(Compliance officer),协助他们进行监管工作。这些人员须至少18岁,并符合相关资格。
议员黄国光(义顺集选区)参与辩论时指出,合规事务人员具备一定的执法权力,例如他们能够进入不同场所对相关人士进行提问。然而,他们可能年仅18岁,他认为这些人员应做好万全准备才能履行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