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修订会计师法案以加强审计业的品质控制,采取与英美等国审计机构一致的监管制度,提高公共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须遵守的专业要求和标准。
总理公署部长兼财政部和国家发展部第二部长英兰妮星期一(10月3日)在国会提呈会计师(修正)法案,做出四项修正。
首先,我国将加强会计师事务所的品质管控,把会计与企业管制局(ACRA)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品质管控审查列为会计师法(Accountants Act)条例,与美国、英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采取同样的审计监管制度。这些会计师事务所主要为上市公司等机构提供审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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