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被告阿姿琳录口供时曾说,以为儿子身上的烫伤会自行治愈,还为儿子涂抹药膏。上诉庭五司认为,她并非完全不顾儿子性命,判刑须建立在理智的法律原则上。

与丈夫用热水烫死五岁亲生子的30岁女子逃过死刑,最高法院上诉庭五司认为,尽管女被告的行为恐怖且残忍,但她没有意识到泼热水的行径会导致儿子丧命,因此五司在谋杀罪名下判她终身监禁。

至于被判以危险手段蓄意重伤他人罪成的丈夫,五司认为他与妻子有相同的罪责程度,但不应比妻子面对更重的刑罚,为此同样判他终身监禁和无须打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