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除刑法377A节条文已提案 我国宪法也将增条文赋予国会权力定义婚姻

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10月20日向国会提呈刑事法典(修正)法案,以废除长期以来备受争议的第377A节条文。(海峡时报档案照)
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10月20日向国会提呈刑事法典(修正)法案,以废除长期以来备受争议的第377A节条文。(海峡时报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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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废除刑事法典第377A节条文的同时,我国宪法拟议增加一个专门阐述婚姻制度的新条文,在不把婚姻定义写进宪法的前提下,赋予国会权力制定婚姻的定义。

拟议列入宪法中的“第156条”注明,国会有权制定法律来定义、管制、保护、保障、支持、促进和推广婚姻制度。政府和公共机构也能制定政策来保障和推广这个婚姻制度。这些政策环绕公共住屋、惠及已婚夫妇的经济福利、领养问题、教育和媒体等。

根据妇女宪章,婚姻指的是男女之间的结合,这个定义和以此为依据的法律和政策,目前可能面对它们违反宪法中基本自由的法律挑战。有了第156条的保护,这样的法律挑战将不能成立。例如,法庭不能根据第12条,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裁定男女结合的婚姻定义或相关政策违宪。

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星期四(10月20日)向国会提呈刑事法典(修正)法案,以废除长期以来备受争议的第377A节条文。这项条文是英殖民统治者在上世纪30年代定下的法令,把男男性行为视为刑事罪。

社会及家庭发展部长兼卫生部第二部长马善高接着提呈新加坡共和国宪法(第三修正)法案。

这两项法案定于11月28日,国会复会时进行二读。一旦法案通过并且生效,未来若有人希望改变男女结合的婚姻定义,就须经过国会辩论通过,而非经由司法挑战。

李显龙总理今年8月发表国庆群众大会演说时,宣布政府废除第377A节条文和修宪的决定。

他当时解释,人们对同性恋课题的态度已有明显改变,多数人同意男性之间的性行为不应构成犯罪。不过,大家也不希望条文的废除,会改变我国的社会风气。

政府没有直接把男女结合的婚姻定义写入宪法中,而是通过制定第156条来保护其他法令对婚姻的定义。

新加坡管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庆文受访时说,这么做可以避免用现有的婚姻定义,对未来的政府和后世的新加坡人造成不必要的约束。

“这项条款没有越界,仅维持了对婚姻定义,及相关法律和政策的现状,与多数新加坡人的意愿一致。若政府把定义写入宪法,可能导致未来有人挑战宪法本身的条款是否违宪。”

他认为,两项法案虽然无法保证本地不会掀起“文化战争”,但是至少可以调和社会中的分歧。

新大社会学教授郑宝莲则说,像是婚姻定义这类课题,很大程度取决于在某个特定时间点的主要社会规范。这个规范在多年后可能会改变,新加坡人或许会觉得应有更合适的新定义,到时再交由国会辩论。

国会已经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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