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明和阿丽是一对情侣,某天两人发生口角,情绪激动的阿明对阿丽爆粗口,更动手掌掴她,两人不欢而散。阿丽愤而报警,但她没有受伤,案情也不严重,被告知警方不会采取进一步行动。不过,她听说可以提出私人检控,自己来当“主控官”。虽然很想讨公道,但阿丽心里充满疑问:私人检控的流程是不是很复杂?这与打官司索偿有什么不同?要花钱请律师吗?
本期《说法识法》,邀请曾处理私人检控案件的Amolat & Partners资深刑事律师阿莫勒(Amolat Singh),以及I.R.B.律师事务所的郑诗颖律师,讲解私人检控背后的考量及应注意事项。
公共与私人检控都属于刑事程序,最大的不同在于前者由总检察署的主控官提出,后者由个人或私人机构提出。私人检控也仅适用于特定刑事罪,这些罪名一般比较轻微,如侵犯版权、蓄意伤人、骚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