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维持宗教和谐法令本月生效 佛总办说明会讲解须申报事项与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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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佛教总会执行长柯孙科(面向镜头者)把维持宗教和谐法令的新条例重点翻译成华文,在说明会上讲解宗教团体须在何时,以及如何依法申报资料。(张思庆摄)
新加坡佛教总会执行长柯孙科(面向镜头者)把维持宗教和谐法令的新条例重点翻译成华文,在说明会上讲解宗教团体须在何时,以及如何依法申报资料。(张思庆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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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总执行长柯孙科受访时说,一些规模较小的宗教团体没有聘请专职人员处理行政工作,而是由理事们义务承担,因此这些年来佛总不时开办这类有关监管条例的说明会及培训课程。

维持宗教和谐法令的修订条例生效后,宗教团体须妥善保存来自外国的捐款记录,也须最迟在今年12月30日申报领导层的详情,否则可被视为触法。

新加坡佛教总会星期六(11月5日)为此开办说明会,讲解有关申报程序及须留意事项,约50名佛总团体会员的代表出席了这场两小时的中英文说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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