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国有土地属于国家储备金的一部分,当政府出售土地时,储备金的有形资产转化为金融资产,储备金本身并未增加。
总理公署部长兼财政部第二部长和国家发展部第二部长英兰妮星期一(11月7日)在国会说,国家享有永久复归产业权(reversionary interest),当国家以99年地契的方式出售土地,在地契到期后,土地仍归国家所有。
售地收入是国家储备金的金融资产。政府把这笔款项用作投资,高达50%的长期净投资回报纳入国家储备净投资回报贡献(Net Investment Returns Contribution,简称NIRC),其余的实际回报则会用以重新投资。
请订阅或登录,以继续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