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在手机应用中开设网上俱乐部,通过经纪召集赌客打牌,以抽成方式赚取利益。俱乐部有175名赌客,被告通过经营远程赌博“生意”赚取至少8000元。
大学生通过手机应用,经营远程赌博“生意”,七天内收下40万余元赌注,赚进8000元,他被判坐牢18个月,罚款2万元。
律师指被告郭申忠(25岁)从小接触远程赌博,后来染上赌瘾深受其害,恳请法官考虑让他接受改造,不要判他入狱,判他罚款10万元即可。
大学生在手机应用中开设网上俱乐部,通过经纪召集赌客打牌,以抽成方式赚取利益。俱乐部有175名赌客,被告通过经营远程赌博“生意”赚取至少8000元。
大学生通过手机应用,经营远程赌博“生意”,七天内收下40万余元赌注,赚进8000元,他被判坐牢18个月,罚款2万元。
律师指被告郭申忠(25岁)从小接触远程赌博,后来染上赌瘾深受其害,恳请法官考虑让他接受改造,不要判他入狱,判他罚款10万元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