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邵坤通案发时是盛裕集团子公司的常驻技师。贿赂案发生于2018年至2021年之间,行贿的分包商当时负责盛港预购组屋项目的部分建筑工程。调查显示,这些分包商的工程质量并未出现任何缺陷或安全相关的问题,有关工程仍在进行。
盛裕集团子公司的前常驻技师三年内向七家分包商收取5万多元贿款,以换取他在检查盛港预购组屋项目时,不对分包商留下负面评估。他在认罪后被判坐牢20个月和缴交罚金5万零500元。
被告邵坤通(60岁)案发时是盛裕集团属下Surbana Site Supervisors公司的常驻技师(Resident Technical Officer)。他面对九项违反防止贪污法令的罪状,星期四(12月29日)在国家法院被判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