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佣返乡前“致富” 偷5万6000元首饰现金

被告托邻居女佣典当偷来的首饰。(示意图)
被告托邻居女佣典当偷来的首饰。(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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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岁印尼女佣向雇主表明不干后,趁雇主到马国度假,偷走行李箱内总值超过5万6000元的首饰和现金,以在回国前“致富”,之后转交给另一名女佣典当,并把部分款项汇给男友,被判坐牢八个月。

被告优弥(译音,印度尼西亚籍)案发时是名女佣,她星期三(1月11日)承认一项偷窃控状。

案情显示,64岁的雇主与妻子在2020年年底搬到女儿位于盛港安谷路(Anchorvale Road)一带的住家同住,妻子当时中风行动不便,雇主因此在同年2月聘被告照顾妻子。

去年6月,被告告诉雇主自己不想继续工作,她同时也得知雇主行李箱里存放了现金和首饰。

雇主在去年10月,发现行李箱里的首饰和现金不翼而飞,立即告知女儿。雇主的女儿和女婿在隔月3日检查被告行李后,找到部分失窃的首饰和3800万印尼盾(约3442新元)的现金。

被告在遭质问后坦承自己是小偷。

调查揭露,雇主在去年9月24日至10月1日到马来西亚度假,留下被告在家照顾妻子。

被告为了在离开本地前“致富”,在雇主启程当天中午打开行李箱,将里头总值5万6793元的现金和首饰偷走。

被告在去年10月15日,传简讯给邻居女佣,约后者到垃圾槽见面。她称要回国,托对方帮忙将部分首饰典当。

被告之后将所得的其中1万1000元汇款给男友,也将部分钱财拿去买衣服、包包和食物。

她在罪行被揭发后,将未典当的首饰、现金和用犯罪所得买的物品,全部归还。她也取消给男友的汇款,但扣除服务费后,只拿回约9200元。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3年1月12日的《新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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