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明拘禁期新法生效 四精神分裂犯案者被令再关押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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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国明在2015年11月13日傍晚时分,在勿洛北2道某组屋单位内,乱拳殴打及掐父亲陈亚兴的脖子,导致父亲送院不治。他在星期五的聆讯上告诉法官,他很想念家人,希望能尽早获释。(档案照片)
陈国明在2015年11月13日傍晚时分,在勿洛北2道某组屋单位内,乱拳殴打及掐父亲陈亚兴的脖子,导致父亲送院不治。他在星期五的聆讯上告诉法官,他很想念家人,希望能尽早获释。(档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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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252节条文列明被告被令关押后接受的评估程序。被告在继续拘禁期会接受新一轮评估,由部长一年后决定是否再多关押一年。

随着拘禁精神失常被告的新法律生效,律政部长尚穆根星期五(1月13日)通过政府律师向高庭申请,将四名犯下谋杀或企图谋杀罪的精神分裂患者,继续关押在心理卫生学院或樟宜监狱长达一年,期满另做定夺。

政府律师:精神失常被告若获释 或伤害自己和他人政府律师指出,考虑到这些被告目前的精神情况与暴力倾向,若选择将他们释放,可能对其他人或他们自己造成伤害。高庭法官邓碧云批准部长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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