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因精神失常被关押 每六月须接受精神评估

订户
赠阅文章
订户专享 赠阅文章

早报新添“赠阅文章”功能!凡早报VIP会员,每月可赠阅 5 篇订户专享文章。

了解更多

字体大小:

在刑事诉讼法第252条文下,关押在监狱或心理卫生学院的人,至少每六个月接受精神状态评估,过去五年来最长的关押令为两年半。

日前,有两名谋杀案的被告被诊断出在案发时精神失常,被高庭法官依法判谋杀罪名不成立,但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52条文,被继续关押于监狱,直至律政部长做出进一步指示。

这两人是在芽笼狂捅八岁女儿76刀的36岁妇女,以及在联邦道双尸谋杀案中杀害母亲和外婆的吴立恩(译音,22岁)。

订阅登录,以继续阅读全文!

LIKE我们的官方脸书网页以获取更多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