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白被拒反告女方造成“创伤”还索偿 法庭驳回申请 指诉讼只为强迫对方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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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高斯铿是以女方陈淑梅涉嫌诽谤及疏忽行为为理由,于去年7月7日入禀高等法院,向对方索赔超过300万元。副主簿官说,双方没有签订任何有约束力的合约,案件完全站不住脚,高斯铿只是想利用法律途径强迫陈淑梅服从他的意愿。

向心仪女子告白被拒,男子却要求对方跟自己一起接受心理辅导解决“感情问题”,女子表示只把男子当好友,出于好意陪他去辅导,最后还是因为不堪纠缠与男子断绝来往。男子咽不下这口气,以女子导致蒙受精神创伤为理由,向她索赔300多万元,还到推事庭要求2万2000元的“感情毁约”赔偿。

不过,副主簿官认为男子的控诉根本站不住脚,指男子只不过想利用法律途径强迫女子服从,因此驳回男子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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