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杰豪表示,如果渗水问题源自组屋外墙,调查和维修工作属市镇会管辖;若天花板或地板漏水,则由楼上和楼下单位屋主共同解决。那些有多处漏水的复杂或难以解决的个案,可寻求建屋局协助。
只要找出多处漏水的源头并加以处理,组屋漏水问题是可以解决的,因此建屋发展局并不打算按市价回购漏水单位或给以赔偿。
不过,如果漏水与长期耗损有关,或是涉及的屋主争执不下,建屋局会通过自2021年4月启用的友好协助计划(Goodwill Repair Assistance Scheme),安排承包商修理漏水,并支付一半的修理费用,剩余的费用则由漏水单位的楼上和楼下屋主分担,以每个修补点300元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