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多年前受贿带家人旅游 吉宝远东两前经理判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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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新星(左)认罪后,被判罚款8万5000元,以及须缴付约3672元罚金;黄国诚则被罚款1万5000元。(档案照片)
陈新星(左)认罪后,被判罚款8万5000元,以及须缴付约3672元罚金;黄国诚则被罚款1万5000元。(档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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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宝远东两名前经理10多年前接受供应公司人员贿赂,在后者包办旅费的情况下带家人出国游玩,两人星期五(2月17日)被罚款。

两个被告陈新星(64岁)和黄国诚(72岁)案发时都在吉宝远东(Keppel FELS)工作,分别担任高级分包商经理,以及采购部门高级总经理。

陈新星承认一项抵触防止贪污法令的控状,法官判决时将他面对的另外三项控状纳入考量,判他罚款8万5000元,以及须缴付约3672元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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