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拒绝让肃毒局人员进屋,过程中咬伤一名执法者,原本被审案法官裁定被告明知自己患有爱之病,应知道咬伤人可能构成严重伤害;辩方如今提呈新证据,揭露男子当时可能通过咬人传染爱之病的风险等于零,获高庭将男子的刑期从20个月减至14个月。
法官:14个月监刑足以起阻遏作用
高庭法官符晓平认为,14个月的监刑足以起阻遏作用,包括阻遏人们攻击执法人员,以及警惕传染病患者,他们的行为可能对他人所造成的伤害。
今年40岁的被告面对三项蓄意伤害公务人员的控状,不认罪的他早前在国家法院受审后被判罪成和坐牢20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