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田径总会前副会长罗长彪上诉得直,洗脱两项非礼女田径员的罪名。高庭法官认为,女生的说辞不可靠,包括无法说清楚被非礼的身体部位,而且根据罗长彪提出的不在场证明,法庭有足够理由质疑罗长彪案发时是否有在事发体育场。
符晓平法官星期四(3月30日)下午发表上诉裁决时指出,国家法院法官错误判定有足够证据指向罗长彪罪成。她说,这起案件审理了相当长的时间,过程中传召多名证人,也出现大量信息供法庭考虑,“而当遇到有疑点、出入与矛盾之处时,国家法院法官往往选择采纳控方的立场。”
坐在庭上公众席的罗长彪10多名的学生与同行闻判后难掩喜悦,其中几人也开始哭泣。罗长彪(78岁)眼眶泛红告诉《联合早报》,对于脱罪裁决感到激动。他事后通过律师告诉媒体,过去几年他与家人经历巨大煎熬,他很高兴看到正义获得伸张,同时非常感谢一直支持他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