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提供贷款设庙而非捐款 起诉南北斗母宫商人追讨101万余元

订户
赠阅文章
订户专享 赠阅文章

早报新添“赠阅文章”功能!凡早报VIP会员,每月可赠阅 5 篇订户专享文章。

了解更多
南北斗母宫在2016年9月获得批准,正式注册为社团,庙宇位于友诺士7道。(档案照片)
南北斗母宫在2016年9月获得批准,正式注册为社团,庙宇位于友诺士7道。(档案照片)

字体大小:

诉方要求法庭裁定,商人林瑞钰在2016年至2018年之间提供给南北斗母宫的101万1295元属贷款性质,庙宇或庙宇秘书长吴如兴有责任偿还。代表律师指出,若赢得官司,诉方将考虑申请把庙宇清盘,并且把包括神像在内的庙宇资产卖掉,来抵消庙宇的债务。

商人找上一名经验丰富的男子帮忙管理亡父遗留的祖庙,而男子被指反向商人建议设立供奉九皇爷神像的南北斗母宫,因为九皇爷神像比较受欢迎并“能赚很多钱”。商人声称借出101万余元给男子设庙,却迟迟没有拿回贷款,为此将男子与庙宇告上法庭讨债。

不过男子反称,设立南北斗母宫的目的并非赚钱,而是旨在推广华族传统文化与价值,以及帮助贫苦家庭与年长者等。辩方也驳斥,商人是因为妻子知道他捐出大笔钱给庙宇后大发雷霆,为了安抚妻子才想尽办法索回捐款,包括要求庙宇理事签署贷款声明。

订阅登录,以继续阅读全文!

LIKE我们的官方脸书网页以获取更多新信息

热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