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服务工作者不应在工作类别调整后被减薪,聘用他们的社服机构应继续支付具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包括比薪资指导原则更高的薪水,以留住和吸引人员。

文化、社区及青年部兼社会及家庭发展部高级政务次长蔡瑞隆星期一(5月8日)在国会答复叶汉荣(杨厝港区)和陈有明医生(裕廊集选区)有关社服领域检讨薪资后可能减薪的问题时强调这点。

他指出,当局定期检讨社会服务工作者的薪资,最近一轮的检讨考虑了经济展望、包括医疗护理与公共服务领域在内的就业市场薪资增长、社服机构的财务能力,以及社会服务和医疗护理的技能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