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法官朱汉德日前发表书面裁决时指出,这对兄妹之间显然缺乏信任,但有一点能肯定的是,女儿向来都在照顾母亲,她可以负责保障母亲的资产利益,因此决定批准女儿当代理人。
一名84岁老妇与亡夫靠做皮革生意与投资房地产,累积了房地产以外,至少720万元的其他资产,如今老妇失智无法自理,一对子女对簿公堂争做母亲的代理人。
申请人之一、儿子T形容母亲是一名“报复心重”的女人,当年“为了钱”才嫁给父亲,而另一名申请人、女儿J则指母亲与儿子的关系向来恶劣,因此由她当代理人较为理想。代理人将能为老妇的财务做决定,老妇的资产包括她与亡夫所共同累积的财富;不过,亡夫的遗产分配惹争议,目前还在诉讼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