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岁男子醉酒后躺在草坪上,救护人员上前为他检查时,他拒绝配合、态度凶悍,救护人员只好报警求助,岂料他却咬伤到场警员的手臂,男子因此被判坐牢五个月。
被告李国雄(58岁)面对一项蓄意伤害公务员和一项触犯酒精管控法令的控状,他星期一(6月5日)在庭上承认第一项,第二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根据案情,被告在2022年2月7日下午与同事喝酒后,在晚上约7时许醉倒在星悦汇(The Star Vista)的草坪上。一名公众见状后,便拨电向新加坡民防部队求助。
三名救护人员在晚上约7时35分抵达,他们想为被告检查,但被告拒绝配合,态度凶悍,救护人员只好向警方求助。
怕被告跌伤 警员扶被告上警车却被咬
警员介入后,救护人员才得以为被告检查,发现他身体一切正常,身上也没有受伤。警员发现被告已喝得烂醉,无法自理。为了避免被告跌倒,一名警员于是把被告扶上警车。
就在这时,戴口罩的被告突然咬住警员的左手臂,直到另一名警员上前制止才肯松口。
被咬警员的手臂事后留下淤伤和咬痕。
控方指出,与赤手伤人的行为相比,被告咬伤警员的行为潜在危害更大。咬人的行为不仅会造成表面伤害,还可能有传播细菌或传染病的风险。
因此,控方要求法官判被告坐牢五至六个月。
被告律师求情时说,被告配合调查并选择认罪,且没有案底,请求法官判被告罚款。
法官下判时指出,喝醉酒是加重刑罚的因素,最后判被告坐牢五个月。(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