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外界质疑他是否符合总统竞选资格,吴振华通过竞选团队回应说,能否参选由总统选举委员会定夺,现阶段他不会对外公布更多详情。受访宪法专家认为,总统选举委员会酌情权有一定局限,吴振华有无资格参选取决于他所管理企业的业务复杂程度。
吴振华的竞选团队星期四(6月15日)发表声明,重申他宣布竞选意愿时的说法:“吴振华不是一时兴起才来竞选的。早在七年前,他看到修改后的宪法导致来自私人领域的参选人,尤其是商人更难以参选后,就做了这个决定。”
声明也说,吴振华为评估自己参选资格所组织的专业团队认为,他管理的公司加起来可以符合宪法第19(4)(b)节条文的参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