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调查局针对两名内阁部长租住黑白洋房一事展开调查,没有证据显示租住过程涉及任何贪腐或违法行为。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和外交部长维文医生,也没有滥用职权,或获得特殊待遇和内部信息。

总检察署接受贪污调查局的调查结果和建议。由于调查并未揭露任何罪行,总检察署没有指示采取进一步行动。

李显龙总理上个月17日,下令贪污调查局调查两名部长租住莱道路(Ridout Road)国有房产的事。同月22日,总理指示国务资政兼国家安全统筹部长张志贤,检讨在当局调查范围外,可能牵涉的程序和政策问题。

李总理提交调查报告给国会及公布调查结果

贪污调查局和张志贤分别在上星期五(6月23日)和星期一(26日),将报告提呈给李总理。李总理接受这两份报告,并于星期三(28日)提交给国会及公布调查结果。

尚穆根于2018年6月,以每月2万6500元的租金,租下莱道路26号黑白洋房。维文是在2019年10月,以每月1万9000元租下同一条路的31号房产,月租在2022年续租时上调至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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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疑问:部长租住黑白洋房有特殊待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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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穆根租住黑白洋房土地面积为何特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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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两栋房子都已空置好几年,屋外挂着显眼的招租广告,31号洋房的招租详情也刊登在土地管理局网站上。土管局隶属于律政部。

调查结果显示,2017年1月,尚穆根让时任律政部副常任秘书整理一份可供租住的房产清单,他过后参观了其中几栋房子,包括莱道路26号。隔年1月,他指派房屋经纪代为处理租房事宜。

为了避嫌,尚穆根通知副常秘他将回避有关房产租赁的讨论,若有任何事情须交由部长决定,可找时任律政部高级政务部长英兰妮。他也告诉张志贤,要是事情超越英兰妮的权限,她会请示张志贤。整个出租过程并没出现土管局须请示律政部的情况。

与此同时,土管局在签订租约前进行尽职审查;时任土管局局长也向律政部常秘申报,确保租赁交易符合程序和不存在利益冲突。尚穆根支付的月租跟估价师所设的参考租金(guide rent)相同。

至于莱道路31号,根据调查,这栋房子的参考租金是每月1万8800元。在维文租下房子的一年多前,曾有公众出价1万2000元和5000元希望租得房子,不过都没有成功。

维文夫人是看到房子外的招租广告后,于2018年9月联系土管局委任的管理代理公司洽谈租屋。她接受管理代理开出的1万9000元月租,但要求对方承担必要的维修工程和装修厕所的费用。管理代理拒绝装修厕所的要求,这笔费用最终由维文夫人承担。

报告指出,月租由管理代理决定和估价,维文和夫人都不知道参考租金的金额。

张志贤在检讨报告中提到,两名部长、公职人员,以及所涉及的私人领域中介都清楚他们有责任据实呈报,以避免利益冲突,也采取恰当的步骤来防止出现任何潜在或实际的利益冲突。

例如,土管局明确地告诉莱道路31号洋房的管理代理,土管局完全没有“特级贵宾”(VVIP)特殊待遇的政策,是平等对待所有潜在租户。两名部长支付的租金也没有低于参考租金。

尚穆根在报告出炉后在脸书上贴文说:“调查结果是明确的。遵守了规则。没有特别待遇或滥用职权,也根据市价支付了租金。”

国会下个星期一(7月3日)复会,预料朝野议员会就调查报告辩论黑白洋房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