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星期六(7月1日)起,国家环境局一旦确定某个组屋单位有人高楼抛物,例如有目击者或被监察摄像机拍到罪证等,屋主将自动视为违例者。

若屋主在事发时把整个单位租出去,责任则由租户承担。屋主或租户可在接到违规通知后的14天内举证反驳,例如证明他事发时不在单位内或垃圾不是他扔的,又或是提供可能犯案者的身份。

环境局星期五(6月30日)发文告说,早前宣布的组屋高楼抛物案件假定条文(presumption clause),假定注册屋主或租户就是违例者,将在7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