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技术人员被指在切断电源之前就让其他人进行电缆工程,导致电工公司董事被电死。他本身否认有罪,控方在审讯期间又没有传召关键证人,加上其他证人无法一致证明技术人员允许进行电缆工作,法官综合供词后判他无罪。
根据国家法院法官吴约翰发出的判词,控方在结案陈词中恳请法官修改控状,并判被告罪成。法官认为这么做对被告极其不利,没有接受提议。判词没有具体披露控方要如何修改控状。
被告亚当(38岁)案发时是新能源电网有限公司电缆技术人员。他面对一项抵触工作场所安全与卫生法令的控状,但否认有罪,案件日前在国家法院开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