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德士后座发酒疯,男乘客动手打七旬司机,被捕上警车后又攻击警员,星期四(7月13日)在国家法院判坐牢22周。

来自中国的陈磊(35岁)面对蓄意伤人及蓄意伤害执行任务的公务员等四项控状。他早前否认有罪,法官针对其中三项控状开审后判他罪成,剩余一项则纳入判刑考量。

被攻击的德士司机(74岁)在早前的审讯供证时表示,他于2022年2月4日晚上,通过应用接到被告电召,后者在文庆路上段醉醺醺地上车,坐在德士后座。

德士进入加冷—巴耶利峇快速公路隧道时,被告认为“中国人被看不起”,突然发酒疯挥拳打司机。

根据控方的结案陈词,被告抗辩时反指司机动手打人,导致自己蒙受比司机更严重的伤势。控方驳斥被告,指被告的说法毫无依据,因为坐在驾驶座的司机系着安全带,根本不可能转身打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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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打德士司机,被告被捕押上警车后还出手攻击警员。他抗辩时声称自己喝醉后不受控,加上急需上厕所才会动手。控方反驳道,被告的说辞纯属他个人的看法,而他在接受盘问时也同意控方说法。

被告没请代表律师,他自行求情时承认案发时受酒精影响才会失控,为罪行感到后悔,早前已赔偿德士司机,也向受伤警员致歉,希望法官从轻发落。

控方认为,德士司机年事已高,被告攻击的是对方的颈部和脸部等脆弱部位,他在快速公路动手,也对其他公路使用者构成危险,希望法官判处被告坐牢22周至28周。

法官下判时斥责被告反应过度,罪行不仅对德士司机造成伤害,也为其他公路使用者带来安全风险,刑罚必须反映罪行的严重性,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