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大量雨水和自行淡化海水,以供自用或出售的私人供水商,从2025年起须跟一般向公用事业局购水的消费者一样,缴付污水处理税和耗水税。
这些业者目前无须为所采集的水缴税。公用局会分两个阶段落实这项措施,2025年先收取50%的税额,2026年起征收全额。
新条例将影响所有自行淡化海水,以及雨水储存容量超过350立方米的业者,这包括乡村俱乐部、高尔夫球场和工业厂房。安装于组屋区、民众俱乐部和学校等处的雨水收集箱容量一般较小,不在新条例的管制范围。
350立方米相等于35万公升,或约2万6000个家用水桶的容量。私人供水商指的是获得公用局批准,可以收集雨水或淡化海水的业者。
人力部兼永续发展与环境部高级政务部长许宝琨医生,星期四(8月3日)为公用事业(修正)法案提出二读时宣布这项消息。修订法案将让公用事业局有效地管理用水需求,并确保它能长期应付水供需求,满足人民和经济的需要。
许宝琨说,目前本地有一个小规模的私人供水领域,这个领域的供水量约占我国总用水量的1%。近年来,公用局接获的申请数量增加,更多业者希望通过收集雨水或淡化海水,来生产非饮用水供自己使用或出售。
自2013年以来,收集大量雨水的业者已增加两倍,预计还会增加。
公用局须维持充足的水 供业者急需时备用
许宝琨说,私人供水商的存在虽然能善加利用水资源,但要确保我国整体的水供能力,公用局仍须维持充足的备用容量,以便在私人供水商的水供受到干扰时,能在短时间内增加供应。例如,遇上旱季,收集雨水的业者就会转向公用局购水。
此外,公用局也必须维持污水网络和供水回收厂,来收集和处理私人供水商和他们的客户使用过的水。
许宝琨说:“有鉴于此,同样的节水原则也适用于私人供水商,它们也应该为维持全国污水回收系统做出贡献,就像其他用水的人一样。我们须要确保私人水供的增长是可持续的。”
新条例规定,收集大量雨水和淡化海水自用或出售的私人供水商,都必须支付污水处理税(Waterborne Tax,前称污水处理费)。出售淡化海水的业者也须另付耗水税(Water Conservation Tax)。
根据现有的价格,污水处理税是每立方米(相等于1000公升)9角2分。耗水税的金额视顾客而定,卖水给非船运业顾客,每立方米征收6角1分;卖给船运业顾客则是9角6分。
以一个每月收集350立方米雨水来灌溉草坪的高尔夫球场为例,业者从2025年起,每月必须支付161元的污水处理税,到了2026年则增至322元。业者无须支付耗水税。
本地共有约300个私人供水商。这当中多数以小规模的方式收集雨水,包括组屋区和学校,它们所收集的雨水只占私人水供的两成。收集大量雨水的业者数量虽少,却占私人水供的八成。
这项法案已在星期四通过。国会已经休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