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学生在交友平台认识一名女子,过后将女子传给他的私密照偷偷存档,再与其他网友交换。
被告何俊(22岁,译音)面对一项散播裸照和一项向公务员提供假资料的控状,他早前在庭上认罪,星期一(8月7日)被判入狱三个月。
案情显示,被告在2020年5月通过交友平台认识一名女子,两人接着在Telegram上聊天。
女子用自动销毁功能发照片 被告用另一设备拍下储存
同年五六月期间,两人开始互传私密照。女子使用平台的自动销毁功能发送照片,照片会自动在一段时间后永久删除,若对方截图她也会收到通知。同时,她也告诉被告,不要保留她的私密照片。
不料,被告通过另一个设备将女子的私密照拍下,其中包括女子的12张性感照,以及裸露胸部和臀部的照片。
由于被告当时在服兵役,手机会被突击检查,他于是将女子的私密照片存在网络硬盘。
2021年11月,被告在网络论坛上看见有网友在交换裸照,便拿女子的私密照与网友交换“收藏”。
11月27日,女子被告知私密照被上载到网上,她不敢自行确认,于是让男友帮忙。
女子在男友确认她的私密照被人上传后,向警方报案。女子也怀疑散播照片的是被告,因为她只把照片传给被告。
受查时曾否认把女子照片发给他人
女子事后在社交媒体上叙述私密照被散播一事,被告看见女子的贴文后,向她坦承自己将私密照存档,但否认把她的照片与他人分享。
被告接受调查时,也向警方否认是自己所为,过后才向父亲坦承罪行。
控方指出,被告有很多机会坦白,但他不仅没有坦白还向警方提供虚假信息,因此请求法官判被告坐牢七至八个月。
被告律师代表求情时则说,被告曾是奖学金得主,但现已从大学休学,他对伤害受害者感到抱歉,请求法官判他缓刑监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