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保证取得物流服务合约为由,三名男子向一家物流公司董事经理索贿,一年半内收取多达40万元,其中一人星期二(9月5日)判处坐牢19个月又两周,外加缴付9万5000元罚金。

被告陈凯彬(33岁),面对窜改文件和抵触防止贪污法令等七项控状。他案发时是利乐包装(Tetra Pak Jurong)高级物流执行员,负责管理公司的物流运输,包括检查和批准货物分发。

与陈凯彬串谋犯案的是新加坡敦豪供应链(DHL Supply Chain,简称DHL)前高级执行员禤伟建(46岁)和Likok物流私人有限公司(简称Likok)前总经理徐炳乾(51岁)。两人早前已被治罪,禤伟建判监22个月,罚款1500元,以及缴罚金4万5500元;徐炳乾被判坐牢40个月,外加罚金8万零600元。

禤伟建早前已被判监22个月,罚款1500元,以及缴罚金4万5500元。(档案照片)
禤伟建早前已被判监22个月,罚款1500元,以及缴罚金4万5500元。(档案照片)

调查显示,DHL在2018年承包利乐包装的几份物流服务合约,但DHL无法应付部分要求,因此通过禤伟建的介绍,将工作外包给Likok。

与两人串谋 向Likok董事经理索贿

陈凯彬与禤伟建及徐炳乾共谋,向Likok董事经理索贿,以确保Likok能继续与DHL和利乐包装合作,取得物流服务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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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kok董事经理在接受提议后,在2019年7月至2021年1月期间,将40万3370元贿金交给陈凯彬,再由后者将款项分给禤伟建和徐炳乾。这名董事经理并不知道其他两名受贿者的身份。

在这段期间担任Likok董事经理的共有两人,陈福明(63岁)在2020年3月卸下职务后,由女儿陈旆芬(40岁)接替。两父女因参与行贿,早前分别被判坐牢12个月和坐牢八个月。

控方指出,法庭须对这类贿赂行为的犯者给予严惩,以发挥阻遏作用,促请法官判被告坐牢至少22个月。

被告的律师则代为求情说,被告是初犯,也非主谋,与两名共犯相比罪行较轻,请求法官从轻发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