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盗用他人个人资料,非法注册超过600张预付电话卡以赚取佣金,然后将其转卖给另两名同伙售卖,最终被判坐牢14个月。
这名男子是59岁的周程鹏,他于星期二(9月12日)在国家法院承认一项抵触电脑滥用法令,被判监刑。
案件中的另两名被告是73岁的杨荣贤和67岁的彭平德。杨荣贤早前承认一项抵触电脑滥用法令,被判坐牢12个月,彭平德的案件则在审理中。
案情显示,被告案发时在海军部路一间船厂开设并经营零售店,主要向船员售卖新电信的电话卡。
根据新电信条例,在注册一张电话卡前,被告得先核实顾客的资料,后在系统上提交资料。每售卖一张电话卡,被告可从新电信赚取一元五角的佣金。
2020年5月,被告与同为售卖电话卡的彭平德正商讨如何提高收入,最后决定增加电话卡销量以赚取更多的佣金。彭平德便向被告推荐杨荣贤,指后者可以帮忙他们出售电话卡给船员。
盗用船员个资注册电话卡 再转售赚取佣金与差价
根据法庭文件,每当船舶抵达码头时,不被允许下船的船员,就无法出示护照注册电话卡。被告等人冲着这群船员对电话卡的需求动了歪脑筋,暗地里由被告用其他人的资料注册电话卡,最终通过杨荣贤把非法注册的电话卡(俗称“太空卡”)卖出。
为了获取太空卡,被告会趁船员到他的店里购买电话卡时,将他们的个人资料保留下来。被告接着就会盗用这些资料,非法注册多张电话卡,以每张成本价七元两角将“太空卡”售卖给彭平德,自己则抽取每张一元五角的佣金。
彭平德跟着以八元转售给杨荣贤,赚取每张八角的差价。杨荣贤则会以九元至10元将“太空卡”出售给船员,赚取一元至两元的差价。
根据控状,2020年5月至8月期间,被告利用367人的资料非法注册617张“太空卡”,骗取新电信支付了925元五角的佣金。
控方指出,被告盗用他人资料犯案,不仅滥用身为一名合法销售商的身份,也滥用了顾客对他的信任。更糟的是,一些“太空卡”最后甚至被用于非法放贷的犯罪勾当上。
被告的律师求情说,被告对于“太空卡”的最终去向并不知情,他注册电话卡的目的也只是为了替不准下船的船员提供电话卡,因此恳求法官从轻发落。(人名译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