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印尼世纪银行主席起诉妻舅索逾2000万元

这起民事官司日前在高庭开审,本周续审中。引起纠纷的住宅兼商业用途项目是位于美国达拉斯(Dallas)的The Centrium。(档案照片)
这起民事官司日前在高庭开审,本周续审中。引起纠纷的住宅兼商业用途项目是位于美国达拉斯(Dallas)的The Centrium。(档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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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欺诈和洗黑钱坐牢10年的前印尼世纪银行主席出狱后,入禀新加坡高庭起诉大舅子,指后者在一项美国房地产项目中私吞属于他的投资收入,向对方追讨约2072万元。

2008年金融风暴期间,印度尼西亚的世纪银行(Bank Century)爆出援助金舞弊案,当时的银行主席唐图拉(Robert Tantular,61岁),因犯下欺诈与洗黑钱等罪行而在同年入狱。

唐图拉与答辩人陈豪永都属印尼国籍,曾是新加坡永久居民唐图拉是陈豪永的妹夫。生前在新加坡定居的陈豪永已在2021年逝世,死时66岁,之后由他的家庭主妇妻子以遗产执行人的身份代为答辩。

这起民事官司日前在高庭开审,本周续审中。引起纠纷的住宅兼商业房地产项目是位于美国达拉斯(Dallas)的The Centrium,诉方要索讨的金额为1522万6602美元(约2072万9374元)。

诉方称,唐图拉在2018年出狱后发现,陈豪永趁他坐牢期间私吞属于他的投资收入,并且在唐图拉追问时,试图以虚假数据与谎言来掩饰真相。诉方指陈豪永违反受托职责与协议条款,并且不合理私吞属于唐图拉的投资回报。辩方则反指唐图拉要借这起官司“东山再起”和“算旧账”,但本案中的投资协议是在32年前立下,包括答辩人在内的许多相关人物都已逝世或无从联络。

根据诉辨双方的开庭陈词,唐图拉与陈豪永于1991年同意合作投资The Centrium项目,并且为此签署一份条款书。除了两人,陈豪永的父亲与一名朋友也有份参与投资,陈豪永也是投资项目的管理人。

诉方称,唐图拉当时投入270万美元的资金,按照投资比例,他可享有21.6%的投资回报。之后,陈豪永每年向唐图拉汇报投资进展,唐图拉也有收到投资分红。

1998年,唐图拉告诉陈豪永,他希望以530万美元卖掉他的投资份额,但此事后来没了下文。2005年9月,陈豪永表示要卖掉The Centrium的住宅公寓单位,他隔年把270万美元汇给唐图拉;根据诉方的说法,那是作为唐图拉所享有的公寓出售收益,但辩方的立场则是,270万美元是买过唐图拉的投资份额的付款。

唐图拉已错过就投资协议发起诉讼期限

诉方律师郑伟文(旭龄及穆律师事务所)指出,若真是买过唐图拉的投资份额,付款不应只有270万美元,这数额并不合理,因为唐图拉之前已经开价530万美元。另外,诉方也指,无论是投资项目所赚得的收入,还是出售公寓单位所得款项,陈豪永给唐图拉的钱都少于后者应得的。

辩方否认陈豪永有私吞任何投资款项。代表律师刘家铭(Dentons瑞德律师事务所)说,为了东山再起,唐图拉出狱后开始翻出旧账,并且记起这个在32年前所投资的项目;然而,与项目相关的大量文件已遗失或不存在,参与的投资者也已离世。根据诉讼时效法令,唐图拉已错过能就投资协议发起诉讼的期限。(部分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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