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教中心禁止教职员使用个人手机,如果被发现妨碍举报不当行径,幼儿培育署将会对业者采取行动。

社会及家庭发展部政务部长孙雪玲星期一(9月18日)在国会答复议员的询问时,透露幼培署对此的立场。一些议员质疑幼教中心禁止教职员在工作时使用个人手机的规定,担心会妨碍职员举报。

孙雪玲说,一些业者这么规定或许有正当理由,但幼培署希望业者能向教职员说明,同时列出例外情况,如举报不当行径。

幼培署:所有幼教中心须安装电眼

另一方面,孙雪玲透露,目前六成幼教中心已安装电眼。上个月底,馨乐园两所分院先后传出教师粗暴对待学生事件,幼培署随后宣布,所有幼教中心必须在明年7月1日前,在设施内外安装电眼。

一些议员询问幼培署可否规定所有业者在三四个月内完成安装,孙雪玲说,由于这是新规定,业者需时间采购安装,因此很难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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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培署已为业者提供相关指导方针,包括安装电眼的正确位置、如何保护录像中涉及的个人隐私,以及家长要求翻查电眼录像记录所需的理由等。

孙雪玲指出,幼培署的这个决定并非草率之举,也不是针对近来发生的连串事件做出反应。早在去年,幼培署已与幼教业者沟通,并在今年2月透露计划安装电眼。

针对许多议员提到安装电眼或录音设备进行监控,以及录像涉及的隐私问题,孙雪玲强调,与其过分在意如何通过电子器材监控,不如多管齐下,多层面地加强孩童安全管理,包括提升幼教教师和业者的培训、强化家长与教师的沟通等。

“归根结底,业者须建立强大的安全文化,让所有员工可向校长和总部管理层通报在幼教中心所看到的不当行为。”

幼培署也规定,幼教中心须自设内部举报机制,此外,若发现疑似虐童行径,教职员除了向业者举报,也可通过热线或电邮向幼培署直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