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籍男子设下投资骗局,在四个月内欺骗一名女子转账至少77次进行“投资”,并把骗到手约56万新元用来赌博。男子罪行被揭发后,被判坐牢四年六个月。
被告陈勇山(59岁)面对一项欺骗控状,指他在2022年5月10日至8月29日期间,欺骗一名66岁的新加坡籍女子“投资”194万1915令吉(约56万3750新元)。
根据案情,受害者的亲戚在2022年3月联系前者,与她分享自己的投资经历。受害者在同年5月通过亲戚认识被告,被告联系受害者时自称是股票经纪人。
被告向受害者介绍两个投资电脑的机会,指有来自亚洲和欧洲两种类别的电脑,每投资一台电脑,每个月就可分别赚取6500新元和1万2000新元的回报。
调查揭露,被告还向受害者介绍香港房地产投资,指可能会有300万新元的回报。
受害者听信于被告,在2022年5月10日至8月29日期间,至少77次转账共194万1915令吉到被告在马来西亚的银行户头。
实际上,被告并未使用这笔钱来进行他所说的投资,而是拿去赌场赌博。
2022年5月至11月期间,受害者每次问起投资回报时,被告便以行政收费和汇率等借口进行推脱。在受害者要求退钱时,被告仍继续保证受害者将获得回报,还称若是终止投资,就无法取回投入的所有成本。
由于受害者面临经济困难要求被告还款,被告在2022年8月8日至17日期间,汇了5万令吉(约1万4516新元)给受害者。
2022年11月3日,受害者察觉受骗后向警方报案,被告在同年12月21日被捕。
控方指出,被告欺骗委托他理财的年长者,在四个月内骗取巨款,至今未作出赔偿,恳请法官判被告坐牢四年半至五年半。
法官最终判被告入狱四年六个月。(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