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展示外国国旗和国徽 内政部:未经许可属违法

订户
赠阅文章
订户专享 赠阅文章

早报新添“赠阅文章”功能!凡早报VIP会员,每月可赠阅 5 篇订户专享文章。

了解更多
一辆超市送货罗厘车头竖立着巴勒斯坦国旗,公众认为这个举动不妥当。(读者提供)
一辆超市送货罗厘车头竖立着巴勒斯坦国旗,公众认为这个举动不妥当。(读者提供)

字体大小:

以色列和巴勒斯坦激进组织哈马斯爆发冲突超过20天,各地紧张局势仍未消散,为避免公共安全受威胁,我国政府已禁止任何人举办相关活动和集会。一些人转以穿戴或张挂物件表达支持,内政部说,未经许可展示非新加坡国旗或国徽,属于违法行为。


《联合早报》读者日前传来照片,显示一辆超市送货罗厘的车头,竖立着巴勒斯坦的小旗帜,穿梭在路上相当引人注目。读者认为这个做法很不妥当,尤其是以哈冲突仍在持续当中。

内政部发言人答复《联合早报》询问时说,根据外国国徽(限制展示)法令(Foreign National Emblems (Control of Display) Act ),除非法律明文豁免,否则若要公开展示外国国旗或国徽,须获得内政部的许可。

订阅登录,以继续阅读全文!

LIKE我们的官方脸书网页以获取更多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