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往新工作地点时迷路,58岁男子发火,一路上对至少五名公众和警员泄愤,不仅动手攻击人,还爆脏话、吐口水等。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莫哈默安瓦(58岁)在今年6月26日早上7时50分左右,于直落古楼罗弄L巷,以肉身挡车,阻碍交通,甚至骚扰路人,过后被警逮捕。

被告共面对21项控状,包括蓄意伤害公务员、使用刑事武力妨碍公务员执行任务、蓄意伤人、抵触防止骚扰法令(POHA)等。他星期三(11月15日)承认其中13项,被判坐牢60周又五天,因假释期间犯案,外加六天监禁。

根据案情,被告在当天要前往位于直落古楼罗弄的新工作地点时迷路,因而发怒。

他先是在清晨6时47分于沈氏东道,阻挡一辆行驶中的德士,司机(60岁)只好在路中央紧急刹车。

被告开门上车,要求司机送他到直落古楼罗弄J巷,但由于车上还有乘客,司机拒绝送被告到目的地,但被告却坚持。

就在司机拿出手机打算报警时,被告拍掉对方的手机,司机因担心乘客的安危,赶快开车前往警局。不过,德士在接近警局时,被告突然下车往菜市路的方向走去。

被告随后在一路上连续攻击两名女子,也在直落古楼罗弄L巷路中央大喊,不让车子经过。

新加坡警察部队在接获多名公众通报后赶到现场。其中一名36岁警员抵达后,将被告逮捕,带上警车,被告对他大喊大叫、爆粗口,踢警员和朝警员吐口水。

另一名助理警察总监当时也尝试让被告冷静下来,结果被告也对他吐口水。

被告在求情时说,家里还有两个分别17岁和18岁的孩子,由他的母亲照顾,前妻在他还押期间已经回乡,两人已离婚。

法官下判时劝被告要控制自己的脾气,不能随意对无辜的人使用暴力。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3年11月16日的《新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