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世界中心一家营业40年的杂货店,因在店前陈列商品被指侵占大厦公共空间,管理层基于安全隐忧两度提醒并在今年发出最后通牒不果后采取诉讼行动,分层地契局三个关键裁定业主须搬走摆放在店门口70公分以外的商品,不准再将任何物品存放于该区域。

这是大厦管理层首次因长期存在的侵权问题,向其中一名附属业主采取行动。

根据上个月23日发表的裁决书,“幸福城百货商行”自1983年迁入美世界中心后,长期将部分商品摆放在可移动货架上,沿着走廊陈列于店门口,从早上9时30分至晚上8时结束营业才收入店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