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遭清洁工呛“不敢动手打人”,老汉大怒下用手中的锄头挥打清洁工,后还持锄头追赶对方,被判坐牢10周,以及赔偿受害者128元。
被告沈乐炎(71岁)星期一(12月4日)承认一项持危险武器蓄意伤人的控状,指他用锄头打伤陈英春(64岁)。
这起事故发生于2022年7月28日下午4时许,地点在碧山21街的Rafflesia公寓。被告和受害者当时分别是公寓的园丁和清洁工,两人在事发前已结怨。
被辱骂与挑衅 被告忍无可忍朝受害者颈部背部挥锄头
案情显示,受害者当天下班时在公寓的一楼厕所外遇到在工作的被告,便开始用福建话辱骂对方是胖子,两人随后发生言语争执。
其间,受害者朝被告大喊大叫,并挑衅对方打自己。被告当下无法控制情绪,趁受害者转身时,挥动手中的锄头,朝受害者的颈部和背部打去。
受害者被打后拔腿就跑,被告则紧握锄头穷追不舍。一名公寓负责人见状后立即制止被告,并呼叫救护车。受害者被送入陈笃生医院,被告也在同一天被捕。
根据法庭文件,受害者的颈部和背部遭划伤,事后拿了三天病假。
被告求情时称,他是因为遭受害者呛是“Ah Gua”(福建话“变性人”的意思),不敢动手打人,被激怒才犯罪,如今他已知错,恳求法官从轻发落。(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