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任46家公司的董事,三年多内以此换取5万多元报酬,私召车司机却未履行董事的监管职责,公司银行户头还被用来接收约17万元诈骗赃款。他最终被判罚款2万8000元,以及三年不能担任董事。
被告许明发(46岁,译音)共面对46项抵触公司法令的控状,星期五(12月8日)承认其中七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
企业服务公司OSOME私人有限公司的业务之一,是为客户提供居住在本地的董事,以达到公司法令的规定。OSOME会向客户提供一份挂名董事小组的名单,让客户选择,并从中收费。
根据案情,被告为多赚一些钱,2019年加入OSOME的挂名董事小组。OSOME告诉被告,在同意成为公司董事前,应对这些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并仔细阅读他们所提供的公司文件。这些文件一般包括外国董事的护照复印本、地址证明等。
然而,被告在同意成为董事之前,并没有对这些公司进行任何尽职调查,因为他认为,既然OSOME已检查就足够了。被告也没有采取任何行动,确保他担任董事的公司遵守规章制度,因为他认为外国董事会负责。
被告三年内赚5万多元
2019年至2022年3月,被告共担任46家公司的董事,收取共5万7009元的报酬。这段期间,他仅四次登录OSOME的应用,随意浏览这些公司的部分银行对账单,无法判断是否有违规行为,把职责完全交给外国董事。
其中一家公司AAH & Partner私人有限公司,在2021年6月被用来接收商业电邮诈骗的赃款。受害者在收到假冒电邮后,把17万1200元的款项汇入上述公司户头。这笔钱后来被转入多个海外银行户头,无法追回。
被告起初每担任一家公司董事,每月可获得100元,直到2020年7月,报酬从每月100元降至每天一元。
被告律师求情时说,被告受的教育不多,是一名私召车司机。他并非什么都没做,至少曾查看公司的部分银行对账单,也知道公司的行业分类,恳请法官判他罚款1万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