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岁男子与人合伙经营医美诊所,向银行贷款购入1300万元的店屋,几年后却面对无法偿还债务问题;为应付这个困境,他与其中两名合伙人串谋,找来八人向银行谎报收入,骗取另一笔约170万元贷款,星期一(12月11日)被判入狱46个月。
被告吴伟宏面对45项控状,包括刑事串谋、抵触宣誓与声明法令(Oaths and Declarations Act),以及欺骗等。他早前承认其中10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案情显示,2013年,被告与11名合伙人向银行贷款,购入桥南路一个约1300万元的店屋。他们成立三家公司,在店屋经营医美诊所,每名合伙人的贷款介于80万元至160万元。
2017年年底,众人开始面临无法还债的窘境。为避免破产及店屋被债权人拿走,被告与其中两名合伙人蔡永健和冯昌雄共谋“筹集”资金。
2018年1月,三人设立一家空壳公司,再将店屋卖给这家新公司来融资。为了帮新公司筹集资金,三人找来信用评级良好的八人,向银行申请无抵押贷款(Unsecured Loan)或当担保人。
被告与同伙向八人承诺,会用公司收入和筹措来的资金还款,日后还可让他们成为新公司的经理或老板。
2018年1月至10月,这八人向五家银行申请17笔总额170万2821元的无抵押贷款或信贷。
由于八人收入都不高,为顺利申请到所要贷款,被告与同伙让他们成为新公司董事,并向国内税务局谎报他们的收入,称他们在2015年、2016年或2017年的年营收(trade income)各介于1万元至35万元,合共510万元。
八人当新公司挂名董事 贷款用来替合伙人还债
之后,他们再利用税务局发出的估税通知书(Notice of Assessment)向银行申请贷款。实际上,在2015年至2017年间,这八人从未在新公司工作,他们是从2018年开始注册为新公司的挂名董事。
八人借来的钱被用来支付合伙人的债务、八人每月须偿还的贷款,以及公司的开支。2018年11月,这笔钱耗尽了,公司的收入也不足以支付开支和债务。
八人借贷的170多万元,当时只偿还了7万8918元,还款的责任最后落在八人身上。其中六人因无法还债被判入穷籍,被告也在2018年10月4日被判破产。
税务局在2018年6月察觉事有蹊跷,调查后揭发这起事件。
控方指出,被告与同谋精心策划骗银行发放贷款,因而让借款人承担债务,或银行遭拖欠贷款,他们蒙受至少167万9987元的损失。
虽然主谋是蔡永健,但被告与冯昌雄也发挥关键作用,如帮八人谎报收入等,因此,控方建议法官判被告坐牢至少48个月。
另外两人的案件仍在审理中。(人名译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