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华仁致函李显龙总理 辞职退党并表明归还调查期间薪金

易华仁(前排左)在写给李显龙总理的信中说:我拒绝接受有关指控,并坚持自己是清白的,但我还是决定这么做。我和我的家人决定退还这些钱,是因为在接受调查的情况下,我无法履行部长和国会议员的职责,在良心上我们不能继续享受薪金和津贴。(唐家鸿摄)
易华仁(前排左)在写给李显龙总理的信中说:我拒绝接受有关指控,并坚持自己是清白的,但我还是决定这么做。我和我的家人决定退还这些钱,是因为在接受调查的情况下,我无法履行部长和国会议员的职责,在良心上我们不能继续享受薪金和津贴。(唐家鸿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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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华仁1月16日写给李显龙总理的第一封信:

总理先生阁下:

我写信通知您,我决定立即辞去内阁部长、西海岸集选区国会议员职务,以及退出人民行动党。

昨天,贪污调查局以多项罪名起诉我。我否认这些指控,接下来将专注于洗清罪名。

有鉴于目前的情况,我认为离开内阁、辞任国会议员和退出人民行动党是正确的决定。

感谢您给予我为选民和新加坡人民服务的殊荣与荣誉。

易华仁(签名)

抄送:国会议长、内阁秘书 

易华仁在1月16日写给李显龙总理的信中说,他决定立即辞去内阁部长、西海岸集选区国会议员职务以及退出人民行动党。(总理公署提供)

易华仁1月17日写给李显龙总理的第二封信:

总理先生阁下:

请参照我在2024年1月16日发出的辞职信。

我想在那封信的基础上再通知您,尽管未经要求,但我将全数退还自2023年7月贪污调查局展开调查以来,我所领取的部长薪水和国会议员津贴。

我拒绝接受有关的指控,并坚持自己是清白的,但我还是决定这么做。我和我的家人之所以决定退还这些钱,是因为在接受调查的情况下,我无法履行部长和国会议员的职责,在良心上我们不能继续享受薪金和津贴。

这么做才是对得起新加坡,并符合政府高诚信标准的正确做法。

为了消除任何疑虑,如果我,正如自己坚信的那样,没有被定罪,我也不会要求取回这笔款项。

易华仁(签名)

易华仁在1月17日的第二封信中说,他将全数退还自2023年7月贪污调查局展开调查以来,所领取的部长薪水和国会议员津贴。(总理公署提供)

李总理回函易华仁:须严格遵照法律处理这类事件

易华仁先生:

我已收到你在2024年1月16日发来的辞职信。我接受你辞去内阁部长职务和退出人民行动党。我知道你也已经辞任西海岸集选区国会议员。

我也收到你2024年1月17日发来的后续信件,知悉你决定退还自2023年7月贪污调查局展开调查以来,所有的部长薪金和国会议员津贴。

我对于你得在这种情况下离开政坛,感到失望和难过。但我必须严格遵照法律处理这类事件。这是正确的做法。我们必须维护党和政府的诚信。我相信你能够理解这么做的重要性。新加坡人的期望同样如此。

李显龙(签名)

李显龙总理在写给易华仁的信中说,他必须严格遵照法律处理这类事件,必须维护党和政府的诚信。(总理公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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