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引外来干预法令相关条文 商人陈文平或列具政治影响力者

内政部属下的外国关系与政治信息披露注册处,向商人陈文平发出通知,有意把他列为“具政治影响力者”。他有14天可以向当局陈情。(档案照片)
内政部属下的外国关系与政治信息披露注册处,向商人陈文平发出通知,有意把他列为“具政治影响力者”。他有14天可以向当局陈情。(档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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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首次引用《防止外来干预(对应措施)法令》的相关条文,有意把商人陈文平列为“具政治影响力者”。他也是新加坡九龙会和新加坡香港商会的会长。

《防止外来干预(对应措施)法令》(Foreign Interference(Countermeasures)Act,简称FICA)中,有关具政治影响力者(politically significant persons)的条文于去年12月29日生效。

若列为具政治影响力者,陈文平(59岁)每年必须向内政部属下的外国关系与政治信息披露注册处申报所获取的政治捐款、与外国政治或立法机构的关系,以及外国政府给予的移民福利。

内政部评估认为 陈文平或受外国势力影响并愿促进对方利益

内政部星期五(2月2日)发文告说,注册处处长经评估后认为,陈文平有可能受外国势力影响,并愿意促进对方利益。“他所从事的活动是为了在本地推进一些政治目的,因此依照FICA对他采取对应措施符合公共利益。”

当局同日向陈文平发出通知,他可以选择在14天内向当局陈情,否则注册处处长将以他不愿陈情来办理。他也能在列为具政治影响力者后,向内政部长上诉。

经营房地产生意的陈文平1990年从香港移民来新,并在1993年成为我国公民。这些年来,他活跃于本地华社和基层,除了是新加坡香港商会和移民团体九龙会的会长外,也担任民众俱乐部赞助人。

记者联系上陈文平,他告诉《联合早报》,他现在也是“一头雾水”,会先去了解这项法令,下周再看看要怎么回复。

文告中未注明当局如何判定陈文平可能受外国势力影响,也没说明涉及哪一国。对此,他说:“我真的不知道为什么会对我发这个通知,他们也没有告诉我为什么。”

去年以海外列席代表身份 受邀出席中国人民政协会议

网上资料显示,陈文平去年3月曾以海外列席代表的身份,受邀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这项会议与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统称中国全国两会,是中国年度政坛盛事。

他当时接受当地媒体访问时说,“海外侨胞有义务也会尽力在海外讲好中国故事”,并建议组织联盟,每年在中国国内和海外主办分享会和交流会,甚至是峰会,以“加深彼此了解、增进友谊”,为讲好中国故事发挥力量。

FICA于2021年10月通过,旨在抵御外来势力通过敌意信息宣传,或是本地代理人来干预我国内政。

为避免任何人或组织受操纵,成为外国势力在本地的代理人,当局把政党、政务官和国会议员等直接参与我国政治的人,都列为具政治影响力者。此外,主管当局也有权把其他想要在我国达成政治目的个人或组织,列为具政治影响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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