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在本地经营非法生意的泰国卖淫团伙进行跨境转账,厨师一年多内接收并汇款7万5150元到泰国,从中获得5000元报酬,被判入狱六周。

来自泰国的被告曼梅斯里(Mangmeesri Chanwit,47岁)于2016年到本地一家餐馆当厨师。他面对一项抵触付款服务法令的控状,星期四(2月8日)在国家法院认罪。

根据案情,警方在2023年初接获关于提供非法按摩和色情服务网站的通报,调查后发现,在新加坡经营卖淫生意的是一个泰国团伙。

2023年5月至6月,警方在劳明达街一带的酒店突击扫黄,逮捕了三名年龄介于27岁至30岁的泰籍性工作者。

调查揭露,上述团伙不断招募和安排女子到新加坡非法提供性服务和按摩服务。被逮捕的三人,都是通过一名叫“穆恩”的中介安排来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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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须要支付穆恩5000至一万泰铢(约187至375新元)不等的中介费,后者会安排女子飞往新加坡,并为她们提供住宿,费用由她们自行承担。

团伙上网打广告,每项按摩和性服务都明码标价,性工作者可留下其中的100元至200元收入,其余收入得按照穆恩的指示,以现金方式交给指定的人,或转账到穆恩指定的银行户头。

警方在调查时发现其中一名收款人是被告,于是在2023年7月5日捉人,同时冻结他的银行户头。

调查显示,被告在2022年4月认识穆恩,对方自称在泰国经营按摩生意,并会安排员工来新工作。他们须要人帮忙把钱汇到泰国,每次转账可获得50元至100元酬劳。

被告答应帮忙后,在2022年5月24日至2023年7月5日期间,约40次转账共约7万5150元到指定的泰国银行户头,从中获得5000元左右的报酬。

另外,穆恩通知被告有人被捕后,被告删除两人之间的对话记录。

控方指出,被告明知这是非法所得,却在长达一年多内,协助犯罪团伙转账到泰国。此案还涉及跨国团伙,且在泰国通过自己的管道招募人手来新工作,经营模式相当复杂。控方因此建议法官判被告入狱六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