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释期赴澳大利亚 易华仁已回国并交出护照

2月16日出国的易华仁原定在3月4日回返新加坡,但他在国外病倒,在理应回国当天通过律师向法庭申请延长出国期限16天并获得批准。 (档案照片)
2月16日出国的易华仁原定在3月4日回返新加坡,但他在国外病倒,在理应回国当天通过律师向法庭申请延长出国期限16天并获得批准。 (档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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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获准离境飞往澳大利亚陪伴儿子的前交通部长易华仁已回返新加坡,并且遵守保释条件,将护照交给贪污调查局。

国家法院在本月5日批准易华仁(61岁)的申请,让他延长在澳洲的逗留期限至星期二(3月19日),并且谕令他必须在星期三(20日)将护照交给贪污调查局。

总检察署回复《联合早报》询问时证实,易华仁已回到新加坡并交出护照,他的贪污案将于4月2日在高庭举行下一次的刑事案件披露会议。

面对27项控状的易华仁在1月18日被控。三个星期后,他向国家法院申请在保释期间出国,陪伴即将到澳洲大学就读的儿子熟悉新环境。法官当时批准这项申请,但谕令易华仁必须遵守额外保释条件,包括在原有80万元保释金以外,以现金形式再付一笔50万元保释金,并且把出国行程细节和海外住址资料交给查案人员等。

2月16日出国的易华仁原定在3月4日回返新加坡,不过由于在国外病倒,他在理应回国当天,通过律师向法庭申请延长出国期限16天并获得批准

控方以易华仁贪污案涉及重要的公众利益为由,日前申请将案件移交高庭审理。案件已在星期二于高庭举行第一次刑事案件披露会议。披露会议指的是在案件开审前,在法官内堂进行的闭门准备程序,让控辩双方互通各自的立场、会传召哪些证人和提呈什么证据等。贪污案下一次的披露会议定于4月2日进行。

易华仁面对的控状,指他以不同形式向本地酒店与房地产大亨王明星索取总值38万4340元的贿赂及好处。其中两项控状指易华仁抵触防止贪污法令,另外24项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的控状,指易华仁在2015年11月至2021年12月,以公务员身份向王明星及其公司索取贵重礼物,包括国外舞台剧门票和足球赛事门票等。

易华仁也面对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的控状。他面控时表示不认罪,并在同日发声明说:“我是清白的,并且将专注于洗清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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