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院女老板逼良为娼 判监18个月和罚款

被告王慧茹表面上经营美容院,实则安排员工卖淫,星期五(5月24日)判监18个月和罚款。(海峡时报)
被告王慧茹表面上经营美容院,实则安排员工卖淫,星期五(5月24日)判监18个月和罚款。(海峡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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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院女老板骗中国籍女子来新当美容师,却要求对方提供性服务,还以取消工作准证威胁对方就范。为避免非法经营妓院的勾当被当局发现,还找来新加坡男子注册为公司董事。

被告王慧茹(46岁)共面对19项抵触妇女宪章和一项妨碍警员调查的控状,她星期五(5月24日)承认其中七项,法官将余项纳入考量后,判她坐牢18个月,以及罚款7950元。

案情显示,被告与同伙许永财(36岁)共同经营三家位于加富路、狄生路上段和茂德路的美容院,但实际上经营着妓院生意。

2021年1月至9月,三名介于32岁至40岁的中国籍女子,通过微信或中介找工作,被告告诉女子可以帮忙取得两年的工作准证,在新加坡当美容师,但实际上得提供性服务。

被告向三人收取约5100元的费用,包括定金、广告费和住宿费等,安排她们在美容院卖淫。被告也为每项性服务明码标价,价位介于110元至160元,每次从中抽取五六十元的利润,由许永财负责收取。许永财也负责通过微信接洽顾客。

其中一名受害人在2021年3月16日至5月18日期间,每天至少接待五名顾客,被告和许永财至少分别从中获取6900元和5400元利润。

2021年4月,被告与两名朋友钟婷(42岁,中国籍)和何玉晴(51岁)想开设一家美容院,后来却改变主意,决定经营色情按摩院。为确保不被牵连,三人找来一名72岁本地男子注册为公司董事,每个月支付男子800元。被告、何玉晴和男子各拥有公司三成股份,钟婷则拥有一成。

2021年12月,一名中介介绍另一名35岁受害人到新加坡工作当美容师,称可赚取5万元至6万元人民币(约9300新元至1万1200新元)的薪酬。受害人同意来新工作,并给中介2万元人民币(约3700新元)申请两年的工作准证。

岂料,受害人在2022年1月到马里士他路一带的按摩院上班时,被告和何玉晴却告知她必须为顾客提供性服务,还得支付1000元定金,以及每个月1500元的费用。

受害人最初不愿就范,但被告和钟婷不断说服受害者,叫她“不要浪费时间”,否则就取消工作准证。无奈妥协的受害人在2022年1月底至3月31日期间,服务了约130名顾客,将6500元左右的佣金交给被告等人。

期间,也有另一名遭遇类似的受害人被安排在按摩院卖淫。被告严格管控这两人,包括要她们在开始和结束服务顾客时报告、不能离开住处太久等。

被告也在按摩院外安装电眼,指示受害人让顾客进门之前,查看电眼确保没有执法人员;她也指示受害人若被警方逮捕,不能供出提供性服务、得谎称老板是男性,以及删除对话记录等。

另外,被告等人指示受害人把保险套藏在乳液的瓶子或化妆箱,并把使用过的保险套剪碎丢入马桶,以防警方突击。

辞职却遭威胁殴打 受害人向警局报案

2022年3月底,受害人找到一份售货员的工作想辞职,希望公司将她的工作准证转到新公司,却遭到钟婷和何玉晴的质问和殴打。

受害人的同事最后付了200元给何玉晴,对方才把她的准证转给新雇主,但何玉晴之后仍通过微信威胁和辱骂受害人。受害人忍无可忍,向警局报案。

钟婷早前已被判坐牢七个月,以及罚款950元。其他两人的案件仍在审理中。(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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